本科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
1. 论文写作申请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为方便学生撰写论文,专门开设论文指导课程。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时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课程。
学生在修完其他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2. 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基本要求
(1) 文体
鼓励学生写作“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如果学生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或论证。
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调查报告型”、“工作总结型”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类型。
(2) 文风
态度严肃。选题应有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思维严谨。立论应稳妥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逻辑严密。
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文字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庸俗的市井语言。
(3) 规格
毕业论文正文字数:文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7000字, 理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5000字。正文前应有200字左右的论文提要。正文中的引文、数据应注明出处。正文后应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毕业论文应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和论文评语用纸。论文正文应选用与论文封面规格相同的纸张打印。论文装订自上而下依次为论文封面、论文提要、论文正文、论文参考书目、论文评语。
(4) 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以及格为基本定位,即基本合乎一般要求者可以评定为及格。在某些方面确有价值或有一定的突破与创见,回答与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方可评定为良好或优秀。
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一年内补写,经补写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但无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不准补写。正在撰写者,取消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追回毕业证书;已授予学位者,追回学位证书。
3. 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
(1) 准备阶段:学生修完毕业论文指导课后,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参考题目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兴趣向学院教学管理部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详见网上申请表格式),学院教学管理部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 论文提纲的起草和资料查阅阶段:提纲起草和资料的查阅可交替进行,在这一过程中学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与论文指导教师交流,完成论文提纲。
(3) 论文写作阶段:学生根据论文指导教师确定的论文提纲进行论文的撰写。论文初稿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交给论文指导教师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同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给学生。
(4) 论文修改阶段:学生根据论文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此阶段学生与论文指导教师直接交流,可进行二稿修改直至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并向指导
教师交稿。
(5) 评定成绩阶段: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评语并初评论文成绩。学院专家组审核毕业论文、评语、成绩。
4、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实施,也可以对论文进行抽查答辩,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进行观摩答辩,答辩的组织工作届时另定。
5、论文的公布
毕业生良好以上成绩的论文将全文在学院网上公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毕业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将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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